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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一:前二句或赋陈,或起兴,或议论,第三句以否定词转接。
法二:前二句说一事,第三句以转折连词承接。
法三:第三句故作假设或设问之辞,第四句答之。
法四:前二句说今事,第三句追忆畴昔,多用年来、忆、记等词。
法五:前二句说往事,第三句则用而今、此日等词点明今事,以见今昔之感。
法六:前二句直赋眼前景,第三句以好是、分明、好到等词著以作者的评论。
法七:一二句就题直起,亦直赋眼前景、心中情,第三句以叙写人事转接,而结句则必由实返虚,所谓不著一字尽得风流,读渔洋最须注意此等处,以其有神韵也。
法八:以第四句为主,然第三句亦不可轻忽,多用时间状语或转折连词、因果连词与之有一呼应。
法九:第四句作诘问,第三句或呼应,或不呼应。
法十:前三句皆写今事,而第四句则归结到诗人身上,追忆往昔,但不具体说出,自有无限风流蕴藉。这与法五第三句点明今事固不相同。
法十一:前三句皆是烘托,结句归结自身,笔力沉雄清健。
法十二:诗中必要有对偶(但不一定对仗),或一二句对,或三四句对,或在句中对。既用对偶,复有领起或总结,诗中胎息则一气奔腾直下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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