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谈名词在律、绝的意象中主角地位 苏仲权 一 谁人都会说,诗要写得有诗味,才是好诗,才能有人看。然而,怎么样才能使诗有诗味呢?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,笔者想起” 苹果教父” 乔布斯的话:” 当你开始着手解决一个问题时,你拿出的第一个解决方案是非常复杂的,而多数人就此止步,但如果你继续探究问题, 在抽丝剥茧之后,通常你就能得出非常可意的简单解决方案。”乔氏那么一大段名言,其实也可以” 简单” 为一句中国成语:”厚积薄发。”所以,笔者探讨诗味这个众说纷纭且又颇为复杂的问题时,也试图简单为一个词:”意象” 。其余暂且不论。当然,这个意象的探讨,是局限在律、绝诗的范围之内。 二 那末,意象为何是律、绝诗写得有诗味的关键呢? 我们的老祖宗很聪明。早在5000多年前,己发现‘’意’’和’’ 象’’ 的互动关系,由此,还演绎出一本书,叫<<易经>>。由此还约定俗成了一个词,叫” 意象” 。应该知道,意象有时可以作一个词的结果和书面形式。有时又可以作一个词组用;有时更可以分开单独用----这是有讲究的。 对意和象的两者关系,<<系辞>>有一段话,解释<<周易>>创作大旨时,讲得异常明白:”子曰:’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’ ,然则圣人之意,其不可见乎?子曰:’圣人立象以尽意,设卦以尽情伪,系辞焉以尽其言。’”两段” 子曰” ,看出了先秦先哲对意和象两者关系的深刻理解,同时还引出了第三者:言。 象,即客观物象,包括自然界以及人身以外的其他社会联系的客体,是思维的材料:意,即作者主观方面的思想、观念、意识,是思维的内容:言。即以语词为基本单位的人类语言记录,是思维直接的象,所以” 小” 。”取类’’指象所隐喻,指向的意,它具有一般性,普遍性。所以” 大” ,”其文辞” ,“其言曲” ,还说到言。清楚说出了三者的关系。应该指出,”称名” ,其实是指物事之名,即名词。 远古的民歌,还可以说明意、象、言三者的关系。如<<弹歌>> 断竹(砍竹子) ; 续竹(制作弓箭) ; 飞土(射箭) ; 逐肉(捕捉猎物) 。 四个动宾短语组成的意象并置,也是层递的,描述了先民狩猎情景,给人以热烈、欢快、划一的感觉,也是一幕只有八个字的短剧。 应该知道,古代人(因为语法是从上世纪五·四运动后开始引入中国的) 没有现代人将词语分得那么细。古代人只将词语分为实词和虚词,而实词是指名词。笔者以为,按古代人分法,代词、数词、量词、方位词、时间性副词,等等,都应属实词之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