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本帖最后由 楚山孤云 于 2017-2-18 01:28 编辑
曲学大师吴梅生前给对弟子卢前写信说,“惟《南北词简谱》十卷,已成清本,为治曲者必须之书......”,可见吴先生对该谱的重视。细读此书可发现也有以讹传讹之处。吴先生《南北词简谱》依据《南词定律》将【渔家灯】列作集曲,就是其中之一。
请看吴先生简谱,《燕子楼》【渔家灯】(【渔家傲】首至四)奈何未得著边际。中途里簪折瓶沉。缘铿分云。坐里行里没情绪。(《剔银灯】四至末句)见时难别时却容易。只得。办坚心守己。神前愿如何敢负亏。
今检现存最早蒋孝南曲谱将【渔家灯】归属“过曲”,复检沈璟曲谱也将此调归属过曲,且新增了《荆钗记》【渔家灯】为例曲,又云“此调后二句与【剔银灯】同,但前六句不似【渔家傲】,不知何也?”沈璟的侄子沈自晋《南曲新普》惟用蒋孝曲谱例曲,同样将此调归属“过曲”。
到了《啸余谱》已将此调改作“集曲”,实为故弄玄虚。此后《南词定律》、《康熙曲谱》、《九宫正始》、均袭用“集曲”伪说,吴梅未作审辩,也照录《南词定律》误作“集曲”。吴梅先生显然未注意到《九宫大成谱》已修正为“正曲”,曲例为《牡丹亭》和《荆钗记》。王正来译《九宫大成谱》时,又是非颠倒,改回作集曲,并引《燕子楼》作为例曲,且按照所谓的“集曲”命名习惯,将【渔家灯】改作【鱼银灯】,是最典型的自我作祖。
正如愚人楚山所言:一人错,天下皆错。错而久之,后人奉为金科玉律。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