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陈朝晖 于 2015-12-31 07:30 编辑
浯溪诗社通知(请保留三天) 浯溪诗社会员及有关诗词爱好者: 为贯彻落实省诗协二次常务理事会精神,结合我社具体情况,通知如下: 1、关于大力发展省诗协会员。凡被评为“中华诗词之乡”和全国“诗教先进单位”的组织,省诗词协会会员人数应占当地总人口万分之八以上;凡被评为省“诗词之乡”和“诗教先进单位”的诗词组织,省诗词协会会员人数应占当地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七以上。市县诗词组织每年新增会员数占会员总数的10%。凡本社已参加永州市诗词协会的会员,又希望加入省诗协的,可自行从湖南省诗词协会网上下载申请表,经2名省诗协会员介绍,县、市诗协签具意见后,将申请表寄省诗协即可。 2、关于《湖南诗词》刊物改版意见。从2016年起,《湖南诗词》栏目不再按体裁设置,改为按地区设置,每市州一个栏目。每期一个栏目可容纳诗、词、曲、联、古风、歌行等40首左右。一年四期,每个季度第一个月,每个县区精选5首诗词作品发市诗协邮箱,选用上报。凡浯溪诗社实力会员,可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自荐一首诗词,并附姓名、通讯地址、电话,发送至陈朝晖同志邮箱913783414@qq.com,再经诗社领导选送上报。 3、关于征集湖南省内诗词类书籍。省诗协会建立了湖南诗词馆,凡诗词组织出版的期刊和诗友个人出版的专著均可收藏。要求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收齐,列好目录,目录内容包含序号、书籍名称、作者姓名、出版单位、定价等。请县内有诗词专著的组织和个人,将专著2本交至陈朝晖同志处,以便集中造表送省诗词馆收藏。 陈朝晖联系电话:18692695346 浯溪诗社 2015年12月30日 |